河建协[2014]004号
关于开展2014年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市直各施工企业:
根据省建筑业协会《关于继续开展我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的通知》(粤建协〔2012〕135号)的文件精神,为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和方便学员参加学习培训,我会拟在本市开展一期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班,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两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指有专业技术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通过全省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担任施工单位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员参加培训考核以自愿申请为原则。
申请参加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凡6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报名参加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
1、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职称,有2年以上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4、持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企业岗位证者,有3年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经历,可视为符合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报名条件。
二、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内容:
公共课:(1)《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相关法规知识》
专业课:(3)《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4)《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2、培训时间、地点:具体开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时间共90学时。分别为法律法规课16学时、施工管理课28学时、专业实务课40学时、考核考试6学时。
三、报名资料:
申请参加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的人员,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写《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学员申请表》(见附件1);
2、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相关学历证书、岗位证书或专业职称证书;
5、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证明。
6、原已考取“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的,现报考增项的还需另外提交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要用A4纸复印,并需加盖企业公章。
2、报名收费:
(1)根据省建筑业协会的建议指导价为92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办证费等);
(2)如原来有证的学员,现报考增项专业的收费标准为 500元/(门)人(含教材费和补充资料费)。
需报名培训的企业请自带建设银行储蓄卡前来办理,不接受现金报名。
五、各县(区)建筑施工企业的报名人员资料及报名费用请交到所属县(区)建设局,由各县(区)建设局统一上交到市建筑业协会。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锦平、吴超娜
联系电话:3829122
附件1:《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学员申请表》
附件2:《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学员报名汇总表》(各企业应上交电子文档)
2014年7月8日
河源市建筑业协会